(一)

二十岁的我睁开眼的第一秒钟,就知道这又是平凡的一天。

但它应该是不平凡的。对于这样特别的整数,应该有庄严的仪式感。睁开眼的第一秒钟,我就已经不是十九岁的我了。不再是一个少年,不再有犯错的权利和胡思乱想的借口。我已经与过去诀别了——在这颠覆性的一夜里,胡须应该爬满我的脸颊,心灵应该变得刚硬和决断。可我睁眼的那一刹那,生活居然还是那么平凡,连贯得不可思议。

你早该想到的。他说。这样的平凡,这样的失败。

他是我颅内幽灵般的声音。总在他轻柔耳语之后,意识才逐渐出现。他是我思想的母亲,形而上的主人,却让我自以为自由。他说得对。这样的平凡和失败,我早该想到的。他总是对的。而我幻想过三十三岁,四十五岁,八十岁,却唯独没有幻想过二十岁。它太近了,近得让想象都看不清。也许唯有十七岁时在书店的某一天,我才短暂地勾勒过三年以后的自己。那天我读了萨冈的《你好,忧愁》。十九岁,十九岁的她就写出了这样的书。二十岁的我,也可以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吗?

我早该知道那是不切实际的幻想。像我这样的懒于观察,惰于起笔,怎么可能写出伟大的书呢。二十岁的我,文件夹里躺着七篇小说的开头,都无疾而终。他是对的。他亦深知我的怯懦和虚荣­——这样显而易见的平凡,我只是不愿去面对而已。我总试图去解释他的话。即使到后来,幽灵早已走远,记忆已经不那么可靠,我仍然试图解释他。就像人类捡起海边的石头解释宇宙,宗教从断续的书籍里寻找灵魂。

我起身,去水池刷牙。水龙头盖又掉了下来,我把它重新安上。在我走后,走后的许多日子里,它仍然会反反复复地掉下来。除非有一天一位愤怒的住客将它丢出窗外,或是旅店老板狠下心来将水池翻新。否则它仍然会掉下来,每一次都掷地有声。老板是个好人,几天之前我告诉他我将少待一个礼拜时,他露出明显伤心的样子(我将少交一礼拜房钱),然而他并没有发火。他说,“我现在要去工作了,我每天都非常忙,我需要一个人打扫这里所有的房间。”然后他睁大眼睛重复了一遍,“一个人!”仿佛是在乞求我的同情,在我同情他辛苦劳动的间隙忏悔自己少交房租的错误。而他是个强壮的男人,比我强壮得多,他有理由发火。所以我觉得他是个好人。

我刷完牙,剃了下巴上刚探头不久的胡茬,仿佛待会出去会有人注意似得。“人要活得有尊严。”妈妈对我说过。可是若没有人在意,尊严岂不是一样多余的东西?此时此刻,我又有了一丝不甘。我期望这二十岁零一天的平凡只拥挤在这个十平方米的小屋里,而外面则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了。天空是紫色的,汽车漂浮在空气里。

我关上门,走到世界里去。

(二)

慕尼黑的工业区,和许许多多的工业区一样。压抑,古板,并没有因为口口相传的德国式严谨而生机勃勃。而慕尼黑的市中心,则完全是另一幅光景。那里有川流不息的人群,忙不过来的售货员和永远兴高采烈的街头歌手。古老教堂在阳光下耀武扬威,名牌首饰闪烁着富人们的笑脸。就像瀑布和低洼。瀑布再怎么气势庞大,周围也永远遍布低洼。

我想起自己的十岁生日。十年过去了,我仍然记得清楚。在七月十一号,肯德基打来电话,“小朋友,再过四天就是你的十岁生日了,你考虑来肯德基用餐吗?”他们居然记得我的生日。我想。其他许多人都不记得,而肯德基记得。我要去肯德基过生日,我这就去和爸爸妈妈说。

在七月十五号,为了不让生日冷场,更不想让肯德基难堪,我勉强找来几位并不很熟的朋友。我在门口等他们,焦急,怕他们失约。三年级时,我第一次和同学约看电影。我站在影院门口,直到电影结束,他也没有来。这次,我也怕他们不来。“有几个小朋友啊?”妈妈问我。“同学,”我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,“四个同学。”

后来,他们都来了。肯德基的服务生给我戴上了金色纸质的皇冠,我们坐在特别划出的生日专区里,一起吃了蛋糕,大家给我唱了生日歌。那是快乐的一天。六年以后,这家肯德基被拆了。拆之前,我在里面最后吃了三份土豆泥。在它被拆之后,那些柜台的收银员们都飞去哪里了,那个从来闷声拖地和收拾盘子的阿姨呢,那个给我戴皇冠的服务生呢?还有那个给我打电话的肯德基姐姐,我们素昧平生,她还记得我的生日吗?

我走在去公司的路上。我没有对行人微笑,行人也没有对我微笑。我不知道行人的生日,行人也不知道今天是我生日。我对这样的游离感到满足,仿佛我是个彻彻底底的局外人,自由穿梭于过去现在和未来。我想起伍尔夫对清晨集市天才般的描述:几百年后,这里会荒草遍野,只剩骷髅指尖的戒指,和嘴里的金牙。她是如何想到如此天才的描述。难道只是啃着笔尖的刹那,或是靠在椅背上的一念之间,就涌现出这么美丽的句子?然而她最终无法忍受精神的折磨,往口袋里装满石头,溺河自杀。这又公平得过于残忍。

伍尔夫是不幸的。我想。这世上没有公平和不公平一说,只有幸运和不幸运。我想起那些挣扎的年轻人,无家可归的老人。我想起能量守恒和宇宙膨胀。这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公平,而我们已经足够幸运。

我在一家小公司实习。在这家小公司里,人人都并不显得很忙,倒是有些怡然自得的味道。没有人知道今天是我生日,不过正巧没有给我安排什么工作。我坐在位子上看完了海明威的《太阳照常升起》。我早该把它看完的,这是E在我们认识一个月时借给我的书,过了三年我都没有还给她。然而比起这些回忆,书本身却让我失望。海明威用词简洁,但力道不足。浓墨重彩的拳击和斗牛并不惊艳,反因暴力而落入俗套。那些欣赏海明威所谓硬汉写作的评论家们,是否也只是为自己的原始冲动找借口呢。我曾喜欢过他的另一本《流动的盛宴》,现在也不喜欢了。

这平凡的一天,我该如何度过呢?读书是个不错的选择。在一个适合读书的咖啡馆,在大学城。前天我在大学城发现一片美极了的街区。敞开的慕尼黑大学,门口的水果贩子,在夕阳的余晖下有西班牙街区的风格。我并没有去到过西班牙街区,只曾在杜鲁门的小说里见过,女主角在书末的西班牙街区里丢了一只猫。他们说《蒂凡尼的早餐》里有最美的奥黛丽·赫本,而我并没有看过电影。然而此时此刻,安静的慕尼黑大学一角,红色的夕阳余晖下,我突然想起她。

在每一个我自认为重要的日子里,我总想做些不会后悔的事,来给接下来漫长而无名的日子一些安慰。小时候的新年里,每当听到爆竹响起,或是人们一起倒计时,我总要坐到书桌前,仿佛在那个特定时刻做的事,会成为接下来一整年的主旋律。仿佛我永远不会再大把浪费时间,生活是新的。仿佛神灵只在那一刻降临人间,万家灯火中唯独看到书桌前的我,于是毫不吝啬地挥洒下他的祝福。

我会在那个前天路过的咖啡馆里,在阳光没那么刺眼之后,坐在门口那个黄色软皮沙发上读书。只要热巧克力就行,不要咖啡。如今我早已失去了信仰,甚至连儿时的迷信也没有了。然而那些可笑的习惯——在特定的日子里假装正经——却依旧延续下来。它们像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,行走只是为了行为本身,在失去了信仰的前提下,仍然荒谬地试图寻找意义。

对,我要在那个黄色沙发上读书。在察觉天黑的那一瞬间停下。在停下之后,离开之前,我会寻找到意义。然后我会把这一切都写下来。他说,就叫二十岁的第一个二十小时。

(三)

在五十八天零十三个小时之后,我又打开这个文档。文件夹里的未完小说,比上次又多了三篇。我已经从德国回家,又从家里回到美国。我穿过有花的街,看到三两成群的女孩。她们刚刚健完身,有红润的脸蛋,高挺的胸和长腿。一个人吃饭的时候,我有时会看手机。走路的时候,我却不会看星空。

我早就想好,(三)是此文的结尾,是要在下次打开文档时写完的。而我亦曾想到,这五十八天,甚至五十八年的生活,会像壁虎的尾巴一样掉在地上。我想的没错,除了时间的流逝,并没有什么改变了。人的大脑,也许只选择记住光辉和特别的日子,而剩下的瞬间,就用掷骰子的方式,是六才可以留下,剩下的都撕掉。

然而生日的那天,却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般发展。我没有去咖啡馆,自然也没有坐上门口的那个黄色沙发。那天下午,老板来到我的办公室,他告诉我同事生病了,想让我代替她去跑马拉松。后来,我们一起去了曾经的奥林匹亚中心。德国人将这里翻新,就像一座座重建二战中被轰炸的教堂一样。来跑马拉松的人有很多,广播里说,有三万五千个人来了。之后,它开始放起粗糙的摇滚音乐。我们挤在人群里。父亲把女儿举上头顶,好让她看到人海的苍茫,感受文明的繁衍和伟大。后来,我们终于跑了起来。我超过了一些人,又被更多的人超过。那时我突然想起一个故事,一个充满哲学气质的呓语者说,我已经厌倦了向前走,如今我都往回走。他觉得他看到了更壮阔的人生。最后,他被汽车撞死了。

我走走停停,总算到达了终点。终点在中央的体育馆里,四周是层层的座位,螺旋而上。我感觉自己像陷进沙滩的贝壳。我看到家人们互相拥抱,也有朋友们喝酒庆祝。后来,我一个人坐车去了牛排店。我是店里的最后一个客人,吧台的服务生正一个个地擦玻璃杯。再后来,我回到旅店,睡觉了。睡觉之前,我叮嘱自己,这是意想不到的故事,要写进(三)里。

离开旅馆的那天,我并没有见到旅馆老板。但将来的某个日子,我会想起他。他总是很急,很利索,有做不完的事情要忙。那是在后来,我在北京的一个雨天去路边的摊铺上买炒面,摊铺上的女人就像他一样利索。她说她来做这一行已经四年了。收入并不太高,但是自由。我还问了她的孩子,她说放在河南老家了,今年十岁。她说她会回家看他的。她对我坦诚相待,我却什么也没有讲。我也并没有告诉她,她让我想起一个旅店老板,一个遥远的,水龙头盖咔咔作响的旅店的老板。

在那些光辉和特殊日子之外的瞬间,地铁上的时光尤其多地幸存了下来,亦真亦幻。地铁上的人很多,就像马拉松时女孩眼里黑压压的人群,闪烁着文明骄傲的光。地铁上人们看手机,或是站着发呆。我想起德国诗人Andreas Gryphius的诗句。“我又能说什么?我消逝,如强风中的一阵烟。”那时尚值十七世纪,德国人面临三十年战争,遍尸荒野,诗人的世界里,只有死亡和消失。而如今这地铁亦摇摇晃晃,不知要驶去哪里,诗人们却都不见了。

在下一站到来之前,我又想起他。那个我颅内的先知。二十岁的第一秒,我就听见了他的声音,而这五十八天里,他竟销声匿迹。是我盲目的适从和不自知的狂妄掩盖了他吗?是我的思想和意识已经停滞不前,而他并无出现的必要吗?还是他已经走了,走远了,连告别也没有说,像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?

可我还是想望,在下一站到达的时候,在我发现车厢空无一人的时候,我一个人走出门,看见骷髅和废墟像仙人掌一样散落在沙漠里的时候,他能再次出现,对我说:

跟我走,我们去开垦新世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