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西孩子,之二
“老师考试之前,一而再,再而三地告诉过我们:‘人生最重要的是诚信。’我敢发誓,我做到了。除了考试没有作弊,还有一件事:我在一个姐姐脚下看见了10元钱。我过去捡了起来,还给了她。这时我又想到了老师说的另一句话:让别人因你的存在而感到精彩。我做到了,对吗?”
“我思考着:在生活中,我们每个人都在不断地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。位置,有时体现一个人的荣辱与尊卑;位置,有时决定一个人的前途和命运。”
“不知在什么时候开始,我把老师视为了朋友。我想这也是个良好的开始吧!”
“我知道自己的成绩并非优秀,但是告诉老师一个秘密:我没有上幼儿园,而是在乡下念完了学前班和一年级,然后就转学了。其实我从前也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,可是转学后我就变了,变成了中间学生。那段时间我很委屈,为什么?为什么?为什么我会变?您可能无法想象我刚进入城市时的喜悦,我高兴得简直快疯了,但当我看到自己那成绩时,别提我有多自卑了。当同学们对好学生那般敬佩时,我眼底满是伤心和失落,我做梦都想回到从前,我也是好学生的时候。为什么我没有那般的待遇,我不甘心,不甘心。我这种不甘,让我一步又一步地往前赶。”
“当我写完我的秘密,竟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,那我就继续吧!”
“因为我是留守儿童,我一直都很想父母亲,我真的很想他们。当我做梦都想看他们时,我发现我的眼里噙满了泪水,我记得我刚来定西那阵,当同学们对我的目光是那样的时候,我再也忍不住了。我一路跑回家中,我趴在床上整整哭了一中午,我哭的原因还有一个:太想妈妈了。爷爷问我怎么了,我说我想妈妈了。”
杨丽认真对待每一次周记,不像那些邋遢的男孩只是敷衍了事。她不仅把心里话都写在本子上,还把本子装饰得像床头的公主娃娃,用荧光笔在本子上点满星星和笑脸,让正文都依稀难辨。她觉得老师会喜欢,会看到她的用心,从此开始偷偷关注这个中等成绩的女孩。然而写着写着,那些女孩的小心思消失了,她把老师当成了最好的朋友。她想老师也许能回答她心里的焦虑和困惑。写完以后,她合上本子,觉得那是痴心妄想。
一个中等成绩的女孩算什么呢?每周放学,她都留下来帮班级出板报,一笔一划尽心尽力,可老师选最负责任班委的时候,却没有一个同学想到她。他们簇拥着班长马倩,一个聪明女孩,总能毫不费力地拿第一名。她看着马倩喜笑颜开的样子,仿佛世界是她一个人的,她是公主,生来便高人一等。马倩过生日时,全班排着队给她送礼物,咿咿呀呀地祝福、许愿,而到了一周以后她自己的生日,却只收到老师的一张卡片。
她有时会羡慕那些调皮男孩子。邻座的景军,期中考试以后和妈妈吵架,咬了她的手指,躲进山里,竟成了风云人物。还有大头欣宇,他天天推着自己擦得闪亮的自行车来学校——当自行车的变速器给偷走时,他大声地哭了,全班人都围在他身边。而她呢?兢兢业业,一丝不苟,却无人在乎,像兀自走在山脊上的黄牛,辛劳付出是理所当然,生来死去都无足轻重。
一个中等女孩,一个留守儿童,一个总是事与愿违的十三岁孩子。杨丽想起家长会的时候奶奶蹒跚爬上楼梯;她想起爸爸在土豆地里抬起头,锄头立在泥上。她怕爱和牺牲只换来重蹈覆辙——就像爸爸背着一麻袋的土豆出门远行,回来时只攒着一掌心的零钱——她怕自己就是其中叮当作响的硬币。四季轮回,年复一年,她让亲人失落,让他们空手而归。
杨丽和爷爷奶奶,还有弟弟共住一个小屋子。两张床,一个锅。每晚回来,弟弟坐窗口,姐姐坐门前。弟弟有一盏台灯,姐姐没有。爷爷六十三岁,干不动活了,就来城里带孩子。他不常说话,只是一根接一根地抽烟,直到火苗燃到滤嘴入土为安。家里只有奶奶是最疼杨丽的人。她去参加杨丽的家长会,她等人群散了向老师解释乡下没有幼儿园,因此杨丽在城里跟不上。她每天早晨五点半送杨丽去学校,天黑,她怕孩子看不见。来城里之后她每天去牛肉面馆里洗菜和切葱,直到得了冠心病,腿脚不好了才歇下——她常说,趁还有力气,多做些活——她说家里两代人都没读到书,儿子读到小学就无以为继,而小女儿刚去兰州上大学,需要在暑假来地里扒菜,去上海和广东端盘子,才勉强能自力更生——奶奶是家里最老的女人,是目不识丁的老农民,她说再苦也要让孩子上学。
杨丽听奶奶的闲言碎语,说今年庄稼不好,土豆破(不好)了,个头小小的。她说家里一点余钱也没有,刚卖完土豆,就凑了钱交房租,而到孩子上学的时候,又得四处开口借钱。杨丽觉得自己成了累赘,成了家里多余的孩子。她在弟弟玩儿圆珠笔的时候一个人贴着窗户,想大人的事情。大人的事情她想不明白,外面的世界让她好奇又害怕。只有爸爸每隔十多天回来一次的时候她才重新无忧无虑——爸爸背着一麻袋的土豆,旧军装上是白色的灰,可刚一进门她和弟弟就扑到他怀里。姐姐帮爸爸脱外衣,弟弟端来脸盆里的热水,奶奶在一旁欢欣雀跃,“孩子有饭吃咯!”家里像过起了贫寒的节日。
杨丽和晶晶,肖儿一同回家。她们互相倾诉烦恼,说完便又似有了孩童的快乐。晶晶是班上最好看的姑娘,男孩们争先恐后地报告有谁爱她。可在家里晶晶却忧郁起来,她的爸爸暴脾气,妈妈是文盲。爸爸拿着成绩单打她巴掌,妈妈扔了她借来的课外书。而肖儿,她甚至没有被打骂的福分。她是个回族女孩,父母都在百里外的一家牛肉面馆打工,六点上岗,晚上十点下班,日复一日,在月末拿走两千元工资。肖儿常想,在闭塞的厨房里,在面汤的蒸汽后,爸爸妈妈会想她吗?有一天她辗转反侧,拿爷爷的手机给妈妈发了一条短信:“没人管我。”两个月后父母回来,她抱着妈妈的腰,说,“你们在家,我们学费交不出,你们不在,我想得很。”妈妈摸着肖儿的头说,他们这代回族人都没上学,太苦,她求肖儿好好读书,别像他们那样,早早就出来学手艺。
杨丽对晶晶和肖儿说,最近班里的同学都讨厌她,说她不懂谦让,不会在别人伤心的时候说暖心的话。杨丽觉得委屈,她想在她落泪的时候,也没有过人来嘘寒问暖——顶多是奶奶从身后抱住她,以布满皱纹的手掌和女人特有的沉默告诉她,面对苦痛需忍气吞声。她想大概因为她是留守儿童,才错过了学习繁文缛节,人情世故;因为她是留守儿童,才格格不入。然而她想起儿时坐在地里,看着爸爸抚着锄头汗如雨下的样子,她想她并不记恨他们。她爱他们。她希望,爸爸妈妈也不要因为她的胡思乱想而记恨于她。
老师问爷爷对杨丽的期待时,杨丽就坐在身边写作业。爷爷抽了口烟,说,没有什么期待,之后让这娃学点知识就上社会打工去。杨丽把头微微撇向一边,仍装着认真做题的样子。其实,她最想做一个老师。她喜欢语文和英语,喜欢课外书,她想把知识传递给孩子们。老师说,“让别人因你的存在而精彩。”她想,要是能成为那样的人就好了——她想象溪水冲进干涸的河道,沙尘里长出绿树和草——她的心情随之焕然一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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颉工仍然记得景军出走的那天。他回到家,看到景妈捂着手指坐在床边上,小儿子在一边玩手机游戏。景妈说,我和景军吵了架,他咬了我的手指,我打了他,他跑了。颉工擦了把脸,在景妈身边坐下。他想,若是十年前,他现在已经冲出门。他记得景军还小时,他把他抡起来甩在空中,看到的路人说,像一个风车。然而现在他累了,他记不清有多少平静如斯的夜晚疲惫如影相随,而无力和宿命感一直延伸到1973年的早晨,扼住了他的脐带,好像年轻与愤怒从未喷涌而出。此时此刻,如往常一样,屋内静无声响,仿佛人人漠不相关。
景妈打了景军。只有在打孩子的时候,她才意识到自己是个独立女人,而其他大多数时候,她只是依附于孩子的母亲。她没有工作,没有朋友,生活被圈在这十平米的租房里,打扫,烧饭和照顾孩子,像猪圈里的草,或被嚼碎或枯萎。到后来,她甚至懒得打扫了。她揣着一块肮脏的海绵,用它擦拭明显的灰尘,而那些乱七八糟的家具和垃圾,就让它们烂在这片土地上吧。“我生于81年,上到四年级。”她对景军的老师说,眼神涣散,像是遥远回忆将现实肢解了。“景军的爸爸,颉工,他差点考上大学。他是……79年的吧?”景妈意识到自己并不清楚颉工的年龄,她唯一的亲密男人也在此刻变得陌生了——她只是与他一同睡觉,给他生了两个男孩。然而她崇拜他。他是电工,有份稳定工作;他是男人,还差点就上了大学。她听他的话,为他做家庭妇女,为他拉上窗帘。她心甘情愿。
那天景军躲在山里,双手抱膝,风声四伏草木皆兵,他吓得魂飞魄散。夜半三分他自己走回家了,黑暗里妈妈在睡梦中颤了身,他想他最终还是会原谅她。周记里他写,“星期天,我妈不知怎么她了老跟我倔。她打了我两拳,我还了她一拳,她一直打我,我哭了好几次,到后面她指着我,我去咬她的手指头,结果她把手指头在我口里一勾我感觉很痛。舌头下很薄的东西变成很厚的,就是肿了。”景军今年十三岁,他爱做些小发明,把不同的玩具拆了嫁接在一起。他的梦想是当个发明家。然而他现在烦恼缠身——他说他的身体里有懒的思想,做作业时有一个声音让他专心,而另一个声音让他分神。在咬妈妈之前他已经连着一个礼拜没有交作业了,可他内心也想好好学习。妈妈告诉他,你不听话,我就打。妈妈打他的时候,景军说他害怕。
景妈常回忆起她在建筑工地上的三年。那时定西刚刚走出赤贫,黄沙中立起各式各样的水泥房子。她是个二十岁的姑娘,却有着比男人更强壮的身体,干男人都觉得吃力的活。在傍晚,她瘫坐着发呆,看周围水泥工三五成群地打牌和抽烟。这些画面已经过去多久了?如今她坐在床边,散落的油锅和碗还堆在水池,午休的景军和弟弟正在熟睡,阳光在棉布窗帘的缝隙外鬼鬼祟祟。她还依稀记得钢铁和螺丝的味道——然而在时间里它们碎掉了,像晒干的树叶裂开时那般完整与干脆。她成了丈夫的手臂,孩子的奴隶。她在孩子做作业的时候给他们端水,拿手机,到后来孩子只需抬手她便能心领神会。“他们写字的时候,我就帮着。”她对老师说,“教育方法?没什么方法。不听话,打。打了,用处也不大。”她露出失落的表情。“他们考试好的时候,也会奖励。奖励玩具,想吃的东西,小自行车。”她想起给景军买的玩具,他拆了又装,装了又拆——那是记忆里不多的几个其乐融融的时刻。她想孩子总要长大,男孩终会远走高飞,那时她就真的一无所有了,只剩手边的海绵。“我对他们的期望就是,10年后,考上学校,有工作,有饭吃,不瞎苦。”她攒着黑色的海绵说,“我就是在瞎苦。”
“期望?”颉工笑了,像是宴会上用反问化解滑稽调侃的宾客,“期望就是,顺其自然。期望越高,失望越大。”颉工穿着迷彩服,掸去袖臂和裤腿的灰尘,身边的景妈拿着海绵轻拂拾遗。他看着妻子,忽然觉得这么多年他们从未交心,而他看她的眼神和方式,像是在看一只动物,一条巴甫洛夫的狗,除了吃饭睡觉再无反馈。平静的生活里他心旷神怡,觉得一切都已注定,正按部就班——然而曾经他也是个愤怒的男人。他说以前对景军有过高的期望,总打他,后来一天他怒火中烧,气结在腹里,使他直到现在都直不起腰。而再在此之前,他是个愤怒的孩子。那时他和景军一样,是个调皮学生,喜欢玩些索然无味的小机械,梦想有朝一日成为工程师。在考高中时他面临一扇大门,要不就考上,要不就回家干农活。他通过了命运的检验。高考时,他没有。他是在偶然性里被筛选掉的中等学生,没有资格说胸有成竹或命不至此。到了今天,人们问他是否遗憾,是否是因为一时运气而被改变一生,他都摇头,说,这是命运,是命里注定的。结婚以后他成了电工,却迷上了道学,常说些“阴阳祸根”之类的理论。“阴中有阳,阳中有阴,阴阳和谐。”他对景军的老师说,让对面的他们摸不着头脑,“老子的学问太深奥,放到教育里也一样。凡事都不能太极端,只要心正就可以了。我们高中时老师打学生都要打到嘴角出血为止,教育孩子就要把歪枝剪掉。”颉工说到后来,似乎前后矛盾,缘木求鱼,然而语气却是超脱世外——讲起自己的辛苦和境遇,都是一笑了之,仿佛心灵盘旋在天界,手脚已是他人的了。“打工就不好吗?不一定。希望越大,失望越大,越危险。”他豁然开朗了;他终于与命运和解。景军出走的那天,他安然睡下,无力与宿命感穿梭回1973年的早晨,将年轻与愤怒付之一炬。他的啼哭中止;他的不甘消失。此时此刻,屋内静无声响,这是和谐世界的本来模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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胜寒在电话里听我讲定西故事,总会出戏地想起我们的故乡小城——除却富裕,它们同样的闭塞、迷离。他想起九年前我们住一个宿舍的模样,那时我们都是十岁出头的毛头小子。然而现在他都记不清坏蛋和四眼的名字。原来已经九年过去了?他是什么时候停止作为一个孩子的?
如今他一个人躺在宿舍的床上,Durham的冬天漫长而无趣。最近的一年里,他都无法很好地入睡。在睡不着的时候,他就思索时间。他的头发长了。他的胡须周而复始。他有时计算九年里他剃了多少次胡子——如果每次都把胡须放进塑料袋,也许现在就可以理清时间的纹络。然而它们都被冲进了下水道。那些尖锐如初生竹笋般的胡茬,现在是老鼠床底陈旧的嫁衣。
他记得九年前刚长出胡须的时候,他对着镜子,感觉自己终于成了一个cool man,一个成熟男人。那时宿舍里还热闹非凡。他记得坏蛋把臭脚打得闷在被子里哭。臭脚说,我要去告老师,我爸妈很厉害的,我叫老师弄死你。坏蛋说,你去告,你去告。他也记得小冯。刚开始他活泼可爱,总在熄灯前大声倒数五四三二一——可老师都不喜欢他。每当老师课上羞辱他的时候,小冯就紧握着笔,双眼瞪着老师。后来他觉得这个世界是错误的,心情在狂喜与狂怒之间摇摆。宿舍里他不说话,变得爱理不理。他走的那天没有告别。又过了一天,老师把他桌子撤走了,说他以后不来了,去美国了。好像给一个无关的老人收拾遗物,所有珍贵的东西都可以一扫而空。
他自然记得和我的快乐时光。第一次QQ聊天,我说,我要去看火箭对湖人啦。他说,是足球比赛吗?他觉得自己出了洋相,还不够做一个酷哥儿。在学校里他和我迅速地好上了。中午我们出去骑车下馆子,我坐在坐凳上,他立着踏脚踏板——那时他好像有无穷的力气。路上我们聊女孩子,聊未来,一聊都忧伤了起来。有一次,我们还给小汽车撞倒了。滚到地上的时候我们哇哇大叫,站起来才发现没事,只是自行车散架了。他记得那时候常去的饭馆,扇子肉香味扑鼻,西瓜每次都上得很慢。
胜寒觉得自己只是碰巧有天赋一直考第一名,而内心其实是想做个桀骜不驯的cool guy。他记得小学常常把上衣束在裤子里,而别人提起他就是那个聪明脾气好的男孩。他生气了。他和坏孩子出去飙车;他在拔河比赛带领发育了的班级战胜了没发育的班级;他留比平头长一点的头发,在出宿舍之前先用冷水抹头,让头发竖起来。
初一的曹老师让他做班长。“你是第一名啊,你成绩最好啊,你来当班长。”他觉得做了走狗。没几天他本性开始暴露了,和后桌的女孩讲话,被曹老师叫出门。曹老师训话的时候他到处乱看。她说,你看着我。他就低头盯着她的胸。窗边的小冯和我都偷偷笑他。
他仍然认真学习。初一开学没多久,高中教数学的老师把他和几个孩子招到一起,说一些冬令营,保送之类他听不懂的名词。他觉得好酷,自己成了被选中的孩子。从那天晚上起,他开始每天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书了。他借了一本初三数学书,看了一个晚上,没有看懂。他烦躁不安。臭脚说你不怕伤眼睛吗。他说,他的眼睛会在十八岁前瞎掉。
这些事都模糊了,现在他回望起来无足轻重,一些琐碎的事情反而变得更为清晰。他记得隔壁班扫地的悠儿,她白而瘦,讲话不多,总在门外安静扫地。我对他说,悠儿可能喜欢你,她路过班级的时候偷偷找你。他开始关注她,在她拿扫帚的时候竖起头发。后来,一天晚上,我从上铺伸下头,说,“我撒了一个谎。”他才知道悠儿并没真的注意他,而心中的感觉立刻淡了。上高中以后,悠儿突然找到他,说,如果你天天请我吃早饭,我就让你追我。他不置可否。
他想起丁丁。
丁丁有一双大眼睛,从小练跳舞,是班里最好看的女孩。如今他的脑袋嗡嗡作响;他疲惫;记忆如泥沼里撒开的红丝带,若隐若现,无头无绪,然而属于丁丁的那一段却总能如抽丝剥茧般脱颖而出。他记得初一暑假去了一个英语夏令营,丁丁恰好也在。那时她正和班上的雨轩正谈得火热哩。有一天,一个傻大个欺负她,胜寒作为她男朋友的朋友给她出头。她以为他和大块头沆瀣一气,就打了他一巴掌。他说,我是帮你出头。她说,哦,那对不起。过了几天,他一个人坐到门外喝酒,想起她,很忧伤。
初二刚开学,丁丁找到胜寒,说有一个跳舞比赛缺两个男生,让他帮忙拉人。胜寒拉不到人,就拉了我和他自己。他和我从没学过,也笨。每天,胜寒立在顶楼的空教室里,丁丁弯着腰纠正他僵硬的四肢。“这样”,“这样”。后来无聊了,他们就在教室里追来追去。有一次他俩互相拍粉笔灰,胜寒僵硬的双手不知轻重,一不小心给了她一巴掌。她抬起头说,你为什么打我?胜寒看到她惹人怜爱的样子,一瞬间心都化了。
练习结束,大家都回去自习。丁丁一个人俯在窗台的栏杆上,怅然若失的样子。胜寒上前去安慰她,却好像无能为力。他觉得女孩总是难以捉摸,她们莫名其妙地伤心。从那时起他把她当作妹妹。他想保护她。他已经有胡须,是个成熟男人了。
跳舞比赛很快到来了。他们来到现场,发现横幅上写的是英语口语大赛。他们一边在台上咿咿呀呀地唱,What time is it? Summertime! 一边跳着从未协调过的舞蹈。他们拿了二等奖,两个奖项中分量较轻的那个。回去的路上丁丁转过头对他说,她不想当妹妹了。胜寒张大嘴巴,啥?过了一会他明白了,说,我愿意。
他记得那年冬天下了好大的雪,江南是不常下雪的。我说,我觉得我们都是这苍茫天地间的吟游诗人。我对自己的比喻洋洋得意。胜寒记得丁丁在他身边瑟瑟发抖,他就把她的手攒在自己手心里。后来每天自习下课,他和丁丁都不约而同跑去顶楼的空教室,在外墙面前拥抱和亲吻。现在他躺在宿舍的床上,那种感觉又涌上心头,他觉得这就是他能定义的初恋的感觉。九年前的所有事情都变成黑白的了,而唯此情景他仍记忆犹新。后来,他谈过许多恋爱,认识许多女孩,可年幼的丁丁却愈发熠熠生辉。
美好的日子都是白驹过隙。一天他从外面培训回来,看到我的床空了。我去上海上学了。他感觉只是眼睛一闭一睁的时间。前些天我还在他们讲黄色笑话的时候道貌岸然呢。他想起早已离开的小冯。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小冯了。他怕自己也这么忘记我。
他和丁丁开始吵架。他不大说话,总把积怨埋在心里,这就让丁丁更加生气。初三以后另一个女孩出现,发疯似地迷恋他,在他生病时跑到太平间里去找他。他焦头烂额。他和丁丁分手了,他觉得就像蚂蚁决堤一样不知不觉。快中考的时候,他第一次烦恼了。学习不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,他感觉沉重。
初三的时候我回学校来看他。我站在窗外,和他微笑示意。老师正在发火,班级期中考试很差。她让我进来,站在讲台前数落大家。我显得尴尬。胜寒觉得老师在利用我,让我被无可奈何地孤立了。他觉得过去再没法回来,就像火车站目送列车离开。
后来的许多年里,他都觉得自己是被列车遗弃的那个人,被困在过去,被迫做一个车站里的孩子。他觉得时间似乎有一个顶点,从那里开始他像流沙般向两边滑落,滑进童年的泥沼和衰老的陷阱,而那个光辉的顶点像星辰般越发遥不可及。“不过是些平常的事,貌不惊人。”他告诉自己——可为何他久久无法释怀呢。他喜爱的女孩早已有了新生活,他的朋友也一个接一个地离开,为何只有他仍踟蹰不前?
他一直没能忘掉丁丁。
大学放假,有一天他和同学吃烧烤,正好在丁丁家楼下。他给丁丁发了条短信,没想到丁丁就跑下来。之前他还在和朋友吹牛,说他以前有个特别漂亮可爱的妹子,醉眼迷离的时候,居然看见她。看着丁丁从未变过的大眼睛,胜寒顿时语塞了。过去又扑面而来。他分不清时间,仿佛这是summertime,是那个愚蠢的英语比赛。她回头的刹那他觉得滑行中止了。他又与星辰藕断丝连。
——
她想起五十多年前饥荒的时候,她还是一个孩子,一个定西姑娘。那时人们叫她小安而非安奶奶。她住在十八里铺,离定西十八公里。彼时一家七口人,如今只剩下她和两个哥哥。
她常想起饥荒时的情景。那是六零年,她十一岁,眼神是清澈的。田野上的尸体和干裂的大地横亘在她没有滤镜的记忆里面,五十年来不断闪现在眼前。她觉得是因为老了,因为孤独,童年景象才更加肆无忌惮地纷至沓来。有时她梦中惊醒,饥肠辘辘仍如身临其境。而她随之感到庆幸——她意识到自己已有了女儿,有了孙子,在六零年后有了一段平凡、漫无边际的人生。
她说,她还记得五六、五七年的事情,那时还是包产到户呢,日子过得辛苦、波澜不惊。五八年,时代骚动起来,大跃进开始了。在定西,大人们被征去引洮和“平天震地”——把河流引来,把山坡铲平,这样就好种地。大人走后,大队上的人来家里收东西。灶台,锅子,桌子,凳子,都没有了,整个屋子只剩下炕和被子。有床的人家,连床也收走了。
“刮共产风了嘛。要都成为无产阶级。”
六零年,十一岁的小安每天和兄弟姐妹去公社食堂吃大锅饭,两顿一天,没有米,没有面,只有糊糊子。大大(爸爸)在这一年回来,据他说,引洮工程失败了,“平天震地”也没有了下文。“人定胜天”成了逞强的呐喊,虚弱如大洪水前绝望的人类。
也是在这一年,天开始不下雨了。
人们抬头望天。四季更迭,朝夕交替仍一成不变,只是不再对人施以恩惠。庄稼枯萎了,食堂烧不出吃的。小安饿得不行,一早就出门挖野菜去。有的能吃,有的不能,但人人自危,有的吃就不错了。她记得那时杏子还没熟,是青色的,有毒。她看到便摘下来吃,吃完,居然感觉身体好了许多。大大还让她满山去挖土豆。土豆都被大人们挖空了,小安就跟在他们后面,在地上找他们不小心漏掉的小块头。
一天晚上,他们一家人团坐在屋里,沉默不言——他们山穷水尽了。大大哄骗儿女们睡觉,许诺一些不可能的希望。夜半,他独自起床,去半山腰偷别人家晒干的白菜。出门的时候,他被抓住了。他被人围起来,打在地上。快黎明的时候,他步履蹒跚回到家,躺在炕上。第二天,他不说话,只是看着外面。过了几天,他断气了。家人把他抬出门,挖了小小一个坑,就埋了。
“那时死了人,就和死了动物一样。”
她忘了自己是如何熬过艰难岁月,忘了具体的细节,维生素和蛋白质如何在她体内维持脆弱平衡——然而对于死之渺小,生之无助她却记忆犹新。当她仍是孩子的时候,她就学会将一切苦难习以为常。她记得那时坐在泥地上,从白天到晚上,只是想:
“有白面馍馍吃,就好了。”
“如果吃饱了,就想要一件花衣裳。”
直到六三年,庄稼才终于长起来,小安和家人不必再忍饥挨饿。然而和邻人聊家长里短的时候,人们会刻意地略过那些死去的人、腐烂在地里的尸体,仿佛一段突如其来的噩梦,旧事重提只会雪上加霜。小安留意到那些消失的同辈小孩,那些嬉戏和笑声还余音绕梁。她有时会追问,为什么消失的是他们,而不是她?为什么她在饥饿中活了下来,为什么她吃下青涩的杏子却安然无恙?岁月稀释了她的追问,却没有回答。
丰衣足食的年代里,她喜欢给女儿们讲自己的故事。女儿们没经历过,对残忍的事物,都不爱听。有时候,她嫌饭菜不好吃,女儿们就在一旁打趣:“你经历了六零年的人,还挑食。”她便低下头去,闷声吃饭。
结婚那天是她第一次穿上儿时梦想的花衣裳。之前政府每年每人发两尺布,可两尺做不了衣服。正如那个时代千万的女人一样,她并不了解当时的丈夫,是因为婚姻他们才走到一起。结婚的时候是六七年,她十八岁,丈夫二十一。房间里丈夫告诉她,他希望有个儿子,所有儿女都能念书;他希望一家人上进,有一半的孩子能拿到城市户口。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的苦难画上句号了,命运报之以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。其实,结婚的时候,生活还苦的很哩。那时没有主粮,只有玉米和小米,而长麦子那是七零年以后的事了。但她觉得这些都没有关系,比起命悬一线的童年简直不值一提。十八岁的她对未来充满信心。
她最终没能生出儿子,却有了七个女儿。除此之外,丈夫的诺言和期待都一一实现。重新包产到户以后,他们在马路边上开了压面铺子,赚来的钱供女儿们上学。三十五岁时她忽然觉得自己是大人了。那时她已经有了几个娃娃,开始操心,发愁。是忧虑让她感觉青春已逝。压面铺子里她和丈夫忙得不可开交,十二点睡觉,四点起床干活,然而一年到头看到劳有所得她感觉欣慰,觉得老去也值得。她看着丈夫把兴高采烈的孩子们放上拖拉机后背的沙丘上,载去兰州城里玩耍。在女儿的歌声和拖拉机渐远的轰鸣里,她感激命运仁慈。
三女儿结婚那天,是在山底下。有人拍照,有人录像。在喜庆的时刻,她却感伤。她想起女儿上大学时每周回家,她都送到火车站,目送女儿远行。那时她便知道女儿有一天会离开,走得远远的。这一天很快到来了。女儿走上红毯的时候她想起十八岁的自己,单纯羞涩,而如今的女儿却落落大方。她既宽慰又忧愁;她希望女婿也能像丈夫那样顶天立地。她转头看着丈夫——他是个有个性的人,想好的事情非干不可,而如今却犹豫不决,畏手畏脚,他是否也在分享她的忧虑呢?
在眼看着辛苦日子就要走向尽头的时候,丈夫去世了。那时女儿已经成为城里有名的英语老师,而她膝下也刚子孙满堂——她还以为终于到了他们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刻。丈夫走后日子一天天好起来,定西城里造起鳞次栉比的水泥房子,她却六神无主。直到现在,没有一天她不想起他——他们一起经历过饥荒,贫穷,而那段艰难时世竟成快乐的日子了。
“如果还活着,他就有福享了。”她说,“现在,有福我一个人享,有难我一个人当。”
丈夫走后她觉得自己真的老了,皱纹让她想起童年时看到的干裂的大地。那时她的眼神尚且清澈,而如今已含混不清。她说,人老了之后,过一天是一天,过一年是一年,一辈子过得快得很,一周一眨眼就过去了。嗡嗡的耳中她可以听到时间的流水声,它们哗哗而过,像是孩子们遥远的嬉闹。在十二岁的外孙身上她看到五十多年前的定西孩子,瘦骨嶙峋,蹲在干涸的地球表皮上寻找大人遗落的土豆。如今的外孙过得相当舒坦,饭要端到跟前才肯下咽。她告诉他,在我们那个时候,生活比你要辛苦许多。
“再好着了,再好得很。”谈起如今的生活,她说,“满意了。”